close

  本報訊 (記者 陳浩)酒駕可以入刑,不應心存大意。幾天前,一名男子酒後叫了代駕,不料一時疏忽,在離家“最後一公里”的地方“撤下”代駕,重新操起方向盤,被警方逮了個正著。該男子已被取保候審。
  2月23日晚上,做生意的周先生在祁連山路一家飲食店和朋友觥籌交錯,他一個人喝掉一瓶半紅酒。離店時便通過店家找了代駕。周先生家住閔行區,車至虹梅南路劍川路附近,周先生一時好心,便對代駕師傅說:“這裡有公交車站,你在這裡下車回家吧。只剩一點點路了,我自己開沒有問題。”誰料車到龍吳路廣南路,正遇閔行警方在查酒駕。周硬著頭皮吹氣,顯示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.49毫克/百毫升,比0.8的“標準值”超出許多,屬醉酒駕駛。
  警方呼籲:嚴禁酒駕,一旦發現都將依法嚴肅處理。  (原標題:酒後叫代駕 最後“自己來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x39ixkri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